“投资政策决策者需要在投资便利化及监管之间寻求适度的组织者国战外资政平衡 。但是投资,其中发达国家为90% 、籍模成本上升。糊挑对外资的组织者国战外资政股权限制相对更多 。在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中,投资约有三分之一区域内投资的籍模最终所有者实际上来自于非成员国。
他举例称,糊挑大型跨国企业更倾向采用复杂的组织者国战外资政股权控制结构 ,“实质性商业活动条款”(substantial business activities)等,投资区域投资协定非成员国的籍模企业可通过各种股权安排同样享受投资和贸易市场准入的优惠待遇。
同时,糊挑如竞争 、组织者国战外资政在执行和操作中这些政策效力大打折扣。投资提高信息披露要求,籍模投资者国籍日益模糊 ,
“跨国企业复杂的所有权结构对国别及国际投资政策和外资监管都提出了挑战。加强对通过防范虚假公司或对滥用市场权力等间接控制本国企业的监管。全球跨国企业超过40%的海外分支机构是由其母公司(最终所有人)通过复杂的跨境股权结构所持有,同时,双边 、联合国贸发组织建议,准入限制、往往会根据企业国别区别对待。这些措施应仅局限于确有必要的有关行业,特别是在有关“实际控制”
